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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岸社区办公楼广场绿化提升工程(原甲岸社区新办公楼停车场施工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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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岸社区办公楼广场绿化提升工程(原甲岸社区新办公楼停车场施工建设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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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
甲岸社区办公楼广场绿化提升工程(原甲岸社区新办公楼停车场施工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44030620210064
是否重大项目:
否
招标项目名称:
甲岸社区办公楼广场绿化提升工程(原甲岸社区新办公楼停车场施工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44030620210064001
工程类型: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
否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交易地点: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深圳交易集团宝安分公司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1年10月15日09:00时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21年10月28日18:00时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2021年10月25日18:00时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2021年10月26日18:00时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备注 :
无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
经办人:
谌亚妮
办公电话:
18138811466
招标代理机构:
深圳市君正招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陈洵真
办公电话:
18138811466
标段信息1
标段编号:
44030620210064001001
标段名称:
甲岸社区办公楼广场绿化提升工程(原甲岸社区新办公楼停车场施工建设项目)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1-10-28 18:00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
164.418978 万元
计划总投资:
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岸社区办公楼广场绿化提升工程等,具体建设内容详见项目施工图及建设工程施工图预算书。
工程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无
计划开工日期:
2021-11-01 00:00:00.0
计划竣工日期:
2021-12-30 00:00:00.0
拟采用评标方法:
定性评审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
票决抽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
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
无
其他要求: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最低企业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其他: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园林绿化工程除外)2、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弄虚作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3.项目经理(建造师)的任职数量达到规定限额的,或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4、中标后的投标人应在中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近三年),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5、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在红色警示期间,不接受其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6、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列入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是。 8、根据《宝安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深宝规[2012]3 号文件和《关于印发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建设工程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深宝府办[2010]94 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建设方有权对本方所投入的资金进行监管;9、招标人应当拒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1)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与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5)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6)被建设或者交通部门信用评价为红色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7)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8)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9)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无
其他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设函》,列入黑名单的监理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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